关于开展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从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预备通知
按照济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济食药监便字〔2010〕79号)文件要求,现通知如下:
各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含乡村卫生室):
根据《济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从业人员岗位培训及继续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市局2010年培训工作计划,为充分发挥各类药学技术人员在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促进公众身体健康中的重要作用,经研究,拟组织开展2010年度我市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药学专业技术职务初、中级)、从业药师的继续教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局负责组织实施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从业药师的继续教育工作;县局负责组织本辖区内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从业药师参加继续教育;并加强其在岗情况监督检查;
二、各单位应当积极支持、鼓励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从业药师参加继续教育,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对不参加从业药师继续教育的人员将不予认可其从业资格;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学分将做为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必要条件。
三、从业药师根据工作需要变更从业单位的,要及时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已取得执业药师资格的人员,在执业药师注册时予以注销其从业药师资格。
四、要求各单位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从业药师,分别填写:
1.《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表》(附件一)、《从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表》(附件二)(可从济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下载或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下载)。
2.并附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1寸照片各1份。
五、将上述材料于6月2日前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办公室电话:0537-3393000。
梁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0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