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各相关医疗机构:
根据《关于印发济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从业人员岗位培训及继续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济食药监人〔2010〕54号)要求,依照《济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0年培训工作计划》安排,结合各县市区从业药师及药学技术人员情况,定于2010年6月25日至7月2日举办三期继续教育培训班,具体通知如下:
1、培训人员: 任城、兖州、曲阜、泗水、鱼台、梁山的从业药师、药学专业技术初级职称的人员(不含药士类);
2、培训班次及时间:
第一期:2010年6月25-26日
第二期:2010年6月27-28日
第三期:2010年7月1-2日
培训学时两天,开班当日上午报到。各县市区局组织相关人员均分三批参加培训,控制三期人数的大致相等。
3、参加培训人员报名时携带2寸彩照2张,身份证复印件1份,经培训考试合格后,颁发继续教育学分证。
4、培训地点:济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教育培训中心(济宁卫生学校,济宁市环城西路9号,火车站、汽车南站乘2路公交车到卫校站下车)
联系电话:3979806; 联系人:刘悦梅
培训费用:培训费185元/人(含资料费),食宿费自理。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