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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关于切实做好2008年春节期间药品市场监督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作者: 梁山
关于切实做好2008年
春节期间药品市场监督检查的通知
济食药监市[2008]23号
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局):
2008年春节将至,为确保节日期间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防止药品安全事故发生,现就做好春节期间药品市场的监督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节日检查
春节是我国人民的传统节日,各县市区局要充分认识这次检查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好春节期间药品市场的监督检查工作。检查重点:一是要做好冬季常用药品市场的监管工作,突出对人用流感疫苗、感冒用药等相关药品质量的监督检查;二是加强对城市繁华街区、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药品供应点和医疗机构的检查。对利用节假日制售假劣药品的行为,及以各种义诊、推介会等名义变相销售药品等行为要集中整治;三是做好农村药品市场的监管,要充分发挥乡镇协管员在基 层监管中的作用,使农村药品市场切实处于有效监督之中。
二、加强节日值班,应对突发事件
各县市区局在落实好例行节假日值班制度的同时,要建立值班和信息报送制度,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保持通讯联系畅通。市场出现假劣药品案件或有倾向性问题要果断处置,做到情况报告及时,应急处置及时。发生重大药品安全事故,要在第一时间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确保节日期间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三、加大监管力度,确保执法到位
各县市区局接通知后要认真研究制定活动方案,立即组织安排此次专项检查。节日之前,按通知要求搞好突击检查;节日期间,要进行不间断的巡查,以确保节日期间我市人民用药安全。请各县市区局将春节期间药品市场检查方案于1月31日前上报市局市场监督科,并于2008年2月25日前上报总结材料。
二〇〇八年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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