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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工作职责
1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
2 、负责值班、文秘、档案、提案、督办、信息、统计、会务、保密、新闻宣传、卫生、后勤服务、行政接待等工作;
3 、负责法制工作;
4 、负责平安建设、精神文明和政治思想工作;
5 、负责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电话:0537-3393000(传真)、7316278
食品药品稽查队工作职责
1 、 受理案件的举报、投诉和查处,负责交办案件的查处;
2 、负责对全县药品(含医疗器械,下同)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进行日常监管和稽查工作的统一组织,依法查处制造、邮售假劣药品和违法生产、经营、使用药品的行为和责任人 ;
3 、 监督辖区内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药品质量 ,负责对质量可疑药品进行抽样送检和快检工作;
4 、配合公安部门严厉打击制售假药违法犯罪行为;
5 、负责社会面上的药品质量监控及全县药品安全状况的评估工作;牵头组织诚信体系建设;
6 、负责完成市局对应科室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电话:0537-3393009、7369276
药品管理科工作职责
1 、监督实施国家药品标准、药品包装材料及容器标准、医疗机构制剂标准及中药炮制规范、药品临床和非临床研制、生产、医疗机构制剂管理规范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度;
2 、 依法监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和特种药品的生产、流通和使用;
3 、依法监管药品生产和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负责药品生产企业、医疗机构制剂室诚信档案的建立;
4 、负责完成市局对应科室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电话:0537-3393008、7369176
药品市场监督科工作职责
1 、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处方药、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和中药材、中药饮片购销规则;
2 、负责受理药品零售企业开办、变更等业务的申请,对开办药品零售企业进行初审、上报,组织现场验收 ;
3 、监督药品的经营行为及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监督药品广告;
4 、负责药品“三网”建设;
5 、负责相关从业人员的管理和培训;
6 、负责药品经营企业、使用单位的诚信档案管理;
7 、负责完成市局对应科室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电话:0537-3393009、7322968
医疗器械科工作职责
1 、 监督实施医疗器械产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注册标准、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
2 、负责对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3 、监督医疗器械广告的发布和检查;
4 、组织开展对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使用单位的从业人员培训;
5 、负责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工作;
6 、负责完成市局对应科室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电话:0537-3393009、7322968
食品安全监察协调科工作职责
1 、承担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开展对重大事故查处职能。
2 、 组织 、 协调 有 关 部 门 承担的食品、化 妆 品安全 监 督工作; 牵头组织 有 关专项执 法 监 督 检查 活 动。
3 、 组织 、 协调 有 关 部 门研 究、制定食品、化 妆 品管理的 综 合 监 督 办 法、工作 规划并监 督 实 施。
4 、 组织 、 协调 和配合有 关 部 门 起草食品、化 妆 品安全重大事故 应 急救援 预 案并 开 展 应 急救援工作。
5 、 会 同有 关 部 门 定期收集食品、化 妆 品安全信息, 定期向社会发布全县食品安全信息;
6 、负责食品“三网”建设; 牵头负责 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 设 工作。
7 、负责完成市局对应科室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电话:0537-3393011、7318269
药品检验所工作职责
1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为依据,负责对辖区内的药品及其原料进行抽验和快检;及时掌握药品质量情况;
2 、负责对辖区内药品生产、经营及使用单位药品质量检验机构进行技术指导;
3 、负责开展药品科研、检验培训工作;
4 、负责完成市药品检验所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电话:0537-3393009、7369276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工作职责
1 、负责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评价、上报工作;
2 、实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3 、对辖区内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专兼职机构进行业务指导;
4 、参与开展严重药品不良反应的调查;
5 、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领域的研究工作;
6 、负责完成市局对应科室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电话:0537-3393008、7369176
机关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1 、负责局机关的房屋维修管理、职工食堂等日常后勤服务;
2 、负责办公区、生活区的水、电、暖供应和安全保卫工作;
3 、负责办公区、生活区的消防管理及相关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
4 、负责办公区、生活区的绿化、美化和环卫管理工作;
5 、负责老干部服务工作;
6 、负责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电话:0537-3393007、7315069
保安部工作职责
1 、在办公室和机关服务中心的领导下工作;
2 、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负责对工作区和生活区内防火防盗、防破坏的安全检查,确保食品药品监督管工作的正常开展及小区住户的安全;
3 、配合公安、国家安全等部门做好涉情调查和案件的查控工作,排查和化解不安定因素,维护机关和小区的稳定;
4 、加强治安秩序管理,做好值勤、门卫、巡逻等工作,确保机关和小区安全;
5 、负责工作区内的卫生管理工作;
6 、负责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电话:0537-7362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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