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推进党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党组织和谐稳定,根据《中共梁山县委关于在全县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梁委〔2011〕23号)文件精神,结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中心,服务食品药品安全大局,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加强党内民主监督,推进党内民主建设,扩大党员群众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提高全县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全县食品药品监管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基本原则:
1、依法依规,有序推进。严格按照宪法、法律、法规以及党章、党的方针政策和其他党内法规,依法依纪进行公开,使党务公开工作按照党纪国法,在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上运行。
2、真实公正的原则。尊重和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落实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维护党务公开工作的严肃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把真实情况向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公开,确保公开内容真实可信,准确公正。
3、注重实效的原则。科学把握党务公开的共性要求和个性特点,坚持从实际和效果出发,增强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做到既方便群众知情参与,又保障党员干部的民主权利,采取合适的公开形式,讲求形式和效果的统一。
4、积极稳妥的原则。推行党务公开,既要积极推进,大胆实践,又要勇于创新,科学安排,规范操作,有序推进。借鉴政务公开的成功经验,善于研究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提高,拓展深化,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实行长效管理。
二、内容和要求
(一)总体要求:凡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其他党内法规要求公开的内容,凡属本局(党支部)党员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凡属不涉及秘密的工作内容,都应当公开。公开的主体: 党组,党支部。
(二)公开的内容:
1、全局和中心工作。主要包括:党组织的重大事项报告、决策、决定和决议,年度及每月的工作计划、主要会议及活动安排,为民办实事项目及进展情况,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政策措施,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工作职责等。
2、组织人事工作。主要包括:民主生活会和整改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干部任前公示情况,干部公选或竞聘上岗情况,干部述职述廉情况,后备干部推荐情况,发展党员情况和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等。
3、宣传思想工作。主要包括:党组织中心组学习计划及落实情况,年度党建主题活动安排,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实施计划和开展情况,学习型党组织创建情况等。
4、纪检监察工作。主要包括:贯彻《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情况,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情况,廉政文化教育活动开展情况,指定内容的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违纪案件查处情况和群众来信来访调查情况(在适当范围内公开),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情况等。
5、其他工作。党内制度规定的各项办事程序和工作要求以及根据本局、党支部实际情况或党员、群众认为有必要公开的不涉及党内秘密的党务工作。
(三)公开的形式:
1、在机关醒目的地方设置党务公开栏(与政务公开栏合并),设置力求科学、灵活、实用;
2、会议公开。主要采取召开党员群众大会、情况通报会、组织生活会、征求意见会等会议形式进行公开;
3、文件公开。主要运用文件、通报、简报、宣传资料等文字载体进行公开;
4、媒体公开。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局门户网等形式,公开涉及范围广、时限性强、需要社会周知的事项。
(四)公开的程序:
局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党务公开的工作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于年初提出党务公开计划,计划方案应包括公开的项目、范围和形式;局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对公开方案进行集体讨论;局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领导小组讨论结果对公开方案进行修改完善,送县直机关工委审核;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公开方案实施公开。对于党内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和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等党内事务要采取仅限于党内公开或先党内、后党外的顺序进行公开。所有党务公开的内容留存备份,由局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归档保存,便于查阅。
(五)公开的时限:
公开的时间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常规性工作要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要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要随时公开。按“两个尽量”(尽量早公开、公开时间尽量长)来规范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公开。对需要做出决策的工作,一般要提前7日公开,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对正在进行且需要听取党员群众意见的中心工作,要及时公开;对工作结果,一般要在结果做出后7日内公开。对于重大或复杂性的问题,根据公开后反馈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必要时再次公开。
三、工作步骤
(一) 宣传发动(2011年2月23日一2月28日)。局党组(党支部)召开党务公开工作动员会,认真传达贯彻中央、省、市、县的会议精神、党务公开实施意见按照要求,运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党务公开的重大意义和要求,为党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 组织实施(2011年3月至4月)。结合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认真制定本局《关于实行党务公开的实施方案》,完善党务公开各项制度,准确把握公开内容、公开程序、公开范围、公开形式、公开要求等,并配置党务公开栏等设施。
(三)规范完善(2011年4月至10月)。要加强各项党务公开内容的规范和完善,认真对照实施意见的内容和要求,搞好自查自纠,查漏补缺,完善制度,落实责任,规范运作,确保实效。
(四)总结提高(2011年10月至12月)。局党组(党支部)对全局党务公开工作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报县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迎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检查验收。局党组将党务公开工作纳入局日常工作,紧密结合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建立党务公开长效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组统一领导。成立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组书记王成东担任,党组成员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科室(队、所)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郭建伟任办公室主任,马琳琳任联络员。局党组将把开展党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长期坚持,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周密安排部署,切实把党务公开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明确工作职责。局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要具体做好党务公开工作有关措施的落实。要在党务公开栏设立意见箱,公布举报电话,及时了解党员群众的反映、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核实,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要保证党务公开的经常化、规范化和公开内容的真实性,逐步形成一套便利、实用、有约束力、群众满意的党务公开监督制约机制;局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党务公开的日常工作,负责及时向局党务公开领导小组提出公开方案,报告公开情况;党支部纪检委员会同局办公室做好党务公开的监督工作,并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方面内容的检查指导与落实;党支部组织委员负责全局组织工作公开的检查指导与落实;党支部宣传委员负责全局宣传工作公开的检查指导与落实。
(三)建立监督保障制度。党务公开作为新形势下加强党的自身建设的一项新举措,既要扎实抓好当前工作,更要立足长远,坚持制度规范,实现长效管理。
一是实行预公开制度。党组(党支部)在决定或办理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前,应当公开初步方案,公开期限一般不低于一周,要在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后,进行必要调整,并在调整后及时公开。二是实行聘请监督员制度。局党组(党支部)将根据实际情况,聘请党务公开监督员。局党务公开监督员的主要职责是:对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等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参谋助手;及时掌握反馈党员群众的建议和意见;向党员群众宣传党务公开的内容,促进党员群众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的落实。三是实行意见收集处理反馈制度。对党员群众围绕党务公开内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派专人收集整理,认真研究处理,特别是对署真实姓名举报的,应视情况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听取其意见。四是实行党务公开责任制。明确党务公开各个环节的责任。党组主要领导对党务公开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对公开内容的全面性、真实性负具体责任。五是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要有机结合。积极借鉴政务公开的良好工作机制,在公开内容和形式上,党务与政务将综合考虑,合并设置。在开展党务公开的同时,进一步规范和深化政务公开,以达到相得益彰、相互促讲的良好效果。